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明陽中學:回首頁

:::

本校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酒駕專題暨法律諮詢」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01-08
  • 資料點閱次數:1363
本校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酒駕專題暨法律諮詢」宣導 本校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酒駕專題暨法律諮詢」,延聘昊鼎國際法律事務所林嘉柏律師擔任講座,以「宣導酒醉駕車之相關法律責任」為主題實施專題宣導,於本(108)年7月9日(星期二)14時55分-16時40分假本校禮堂辦理酒駕專題宣導暨法律諮詢,以加強學生酒駕法治教育,是日參與酒駕宣導之教職同仁55名及學生149名共計204人參與「酒駕專題暨法律諮詢」宣導。 林律師以立法院於108年3月通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加對酒駕的罰則為主軸,輔以法律諮詢,講解新法上路各項措施,讓本校師生無縫接軌新法立法意旨。講座講題如下: 一、交通部將分兩階段實施,7月起加重罰鍰及同車連坐處罰先上路,酒癮治療及加裝酒精鎖預計明年3月實施;原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汽機車駕駛人酒駕的罰鍰,都是新台幣1萬5000元至9萬元,新規定對機車駕駛人罰則不變,對汽車駕駛人罰則為3萬元至12萬元,新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增連坐處罰,汽機車駕駛人酒駕超標,可處18歲的同車乘客處600元至3000罰鍰。 二、酒駕實施重罰部份以新版為例亦規範汽車駕駛人酒駕超標而被吊銷駕駛執照,未依規定完成酒駕防制教育或酒癮治療,不得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依規定考取駕照後,不依規定駕駛或使用配備酒精鎖,處6000元至1萬2000元,這兩項新規定預定明年3月1日起實施。 三、以刑法公共危險罪及民法民事賠償責任部份與律師專題演講中講座亦開放教職同仁與學生提問,酒後駕車構成公共危險罪,必有刑事刑罰,講座並說明酒駕罰則與實務在擔任律師執業中受委託案例分享,讓本校師生收獲滿滿(訓導處)。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