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一窗口申辦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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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窗口申辦業務
由本機關網站之 【首頁/為民服務/單一申辦窗口 】進入,連結至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報系統。
線上申辦:
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提供檢察機關、矯正機關、行政執行機關與民眾有關的各項申辦業務的申請表及線上申辦服務,建議您可先看過「程序填表說明」及「線上申辦步驟說明」後,再進行表單下載及填寫,或者線上申辦(註:並非所有項目均提供線上申辦)。
說明:本網站申辦項目提供民眾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等電子憑證進行身分驗證。
線上申辦連結: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項目名稱 | 憑證申辦 | 免用憑證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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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在校證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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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返家奔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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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返家探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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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訪矯正機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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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領回保管物及保管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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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出校證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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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臨單一窗口申辦:
單一窗口服務台(全功能櫃台)
為響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單一窗口化實施計畫」及方便民眾洽辦業務,本校自 101 年 5 月 1 日起於行政大樓入口處設置單一窗口服務台提供各項申辦服務,透過「一處收件,全程服務」的服務理念,縮短作業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免除民眾往返各申辦櫃台之辛勞,帶給大家更便民的服務享受。
服務項目
一、文件申請:
(1)出(在)校證明
(2)各項學籍證明
(3)委託書用印
※應備文件資料:
申請表(本校下載專區)、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得以簽名代替)。
二、返家探視/奔喪申請
(1)返家探視申請
(2)返家奔喪申請
※應備文件資料:
申請表(本校下載專區)、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得以簽名代替)、病危通知單、死亡證明書、除戶戶籍騰本、關係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
三、費用繳納:
(1)醫療費用繳納
(2)勒戒費用繳納
※應備文件資料:
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
四、保管物領取:
(1)保管金錢領取
(2)保管物品領取
※應備文件資料:
申請表(本校下載專區)、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得以簽名代替)。
五、學生醫療:
(1)藥品送入
(2)保外醫治申請
※應備文件資料:
(1)藥品送入:
原封藥袋(藥物不可分裝)、處方簽、診斷證明書(服藥原因)、藥物未經更換保證書、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 (得以簽名代替)。
(2)保外醫治:
- 一般保外醫治:家屬檢附診斷證明書(10日內開立)、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及印章至本校辦理,經報法務部矯正署核准後通知家屬至本校所在地檢署辦理具保手續完成後,本校便行釋放作業。
- 緊急保外醫治:於病況危急時由本校檢附診斷證明書、病危通知單、身份簿影本去函本校所在地檢察署辦理核准後,通知家屬至地檢署辦理緊急處分具保手續完成後,再至本校(或醫院)接回,本校後續再行陳報法務部矯正署。
六、其他:
(1)開放參觀申請
(2)建言與陳情
(3)與民有約申請
※應備文件資料:
申請人(代理人)身分證(身分核對用)。
對於有上揭業務需求之民眾,其中須填具表單與檢附相關文件(如表單內容所附)者,可經由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表單送至本機關之承辦單位(總收發室),本機關目前承辦人員:總務處總收發室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