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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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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辦理酒駕防制專題宣導演講 延聘實務接觸酒駕被害人臺南市陳怡珍議員蒞校擔任酒駕宣導講師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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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辦理「法務部矯正署酒駕收容人處遇實施計畫」109年度酒駕處遇方案-酒駕防制專題演講宣導,延聘實務上接觸酒駕被害人法學碩士臺南市陳怡珍議員擔任酒駕宣導講師,促進全體教職同仁、收容學生紮根酒駕防制罪與罰法治教育觀念,於本(109)1118(星期二)1010-1155分,假禮堂舉辦「酒駕宣導」法治教育演講,是日參與學生95名、教職同仁52名,共計147名人參與。

    陳議員百忙之中特別抽空蒞校擔任講座,演講中以酒駕罪與罰為主題講解現行酒駕相關規定並分享民意代表日常工作,為本校教職同仁、收容學生注入酒駕防制觀念與新視野。

    酒駕構成要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或是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0.03%以上,並駕駛車輛。酒駕罰則,騎機車就要罰鍰15000~9萬元,汽車罰鍰3~12萬元。另為了加強乘客對駕駛酒駕行為的監督效果,從去(108)年開始駕駛酒駕,同車乘客也要跟著受罰,因此,千萬不要酒駕,否則也會害同車的朋友受罰,如果酒駕肇事觸犯公共危險罪,處以罰金、有期徒刑1-7年,導致他人死亡者,則處以有期徒刑3~10年,最重終身吊銷駕照,並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正是因為喝酒後判斷能力在不知覺的情況下降低,以致酒駕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分享許多案例,例如:21歲的護理師因酒駕事故以致家庭遭摧殘仍昏迷住院急救中,家中母親因病需脊椎手術,致被害人家庭陷入困境,拒絕酒駕從你我做起,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絕不是口號。

     另分享民意代表(市議員)日常活動,內容包括為民喉舌、審查議案、會同勘查、監督施政等,及每年兩次定期大會,會議內容:各部門業務報告質詢、市政總質詢、專案報告質詢、議案、預算審查、不定期臨臨時會等,與前述酒駕被害人家庭慰訪,親自送愛到被害人家中,瞭解被害人需求並予以協助及關懷等,講座內容豐富精彩,讓本校師生收穫滿載而歸。(訓導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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