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明陽中學:回首頁

:::

輔導處答客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6
  • 資料點閱次數:3634

 

本校基於過往與民眾接觸之經驗,針對一般民眾常見之疑慮事項,以問答方式描述如下:

 

Q:明陽中學的學生與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有何差異?

 

A:

本校學生主要是觸犯刑法,受法院判決確定之少年犯。其中大部分屬於暴力犯罪,像強盜、搶奪等罪。他們在明陽中學一方面受到法律的制裁,執行徒刑;另一方面,仍給予機會學習教育課程、技藝課程等。而同屬矯正機關之少年輔育院及誠正中學,學生主要是屬於接受感化教育的性質。因此一般而言,本校相較於其他矯正機關的學生,在法律上是屬於罪刑較重大的個案。

 

Q:如何成為本校的認輔志工?

A:
1、凡經政府立案之慈善團體、公益團體、宗教團體及機關學校等均得提出申請。
2、個人則需透過所屬團體向輔導處輔導組提出申請,填寫申請書,奉本校校長核准後聘用之。
3、輔導方式:
(1)函件輔導(每兩個月至少一封信)。
(2)入校輔導(定期入校晤談學生)。
4、輔導內容:
(1)一般性生活輔導。
(2)心理困擾學生之輔導。
(3)出校前之生涯輔導。
(4)家庭支持協助。

5、認輔志工須遵守本校相關規定,於認輔過程中應與管教人員配合,反映個案輔導狀況。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