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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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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保護,你我來守護~ 明陽中學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法治教育宣導講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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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與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於本(115)年1月13日(星期二)14時55分至16時30分假本校禮堂共同辦理115年度法治教育宣導講座,本次宣講主題為「兒童權利公約暨兒少性剝削防制」宣導,由法律扶助基金會橋頭分會延聘謝以涵律師擔任講座,是日參與講座課程教職同仁93名及學生101名,共計194名。
【課程開始前,行政組長先宣導撤銷假釋應注意事項(刑法第78條第2項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796號解釋意旨)】
謝律師於宣講前,先介紹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成立宗旨及申請流程,希聽講學生若有需法律扶助時,能注意自身的權益。
進入宣講課程後,為幫助學生儘快對兒童權利公約有初步概念,謝律師以簡單明瞭的方式介紹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兒童四大基本權利-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與參與權及四大指導原則,期許學生在這基本的架構下,懂得如何維護、保障與促進兒童的福祉。
進入第二個主題後,謝律師不以枯燥生硬的法條來解說兒少性剝削法律的規範,而是以生動活潑且切合生活經驗的方式介紹兒少性剝削的法律規範,並提醒學生該如何自我保護,以免誤觸法網而不自知,並將實務及媒體所報導之相關新聞事件,以扼要的方式向學生說明為何事件會觸犯法律。另對於濫用網路的情形也提出警惕,尤其保護兒童及少年的法律規定相當嚴謹,現今青少年使用網路時數又相當高,一時不慎而傳播未成年人的不雅照片時,即已觸法,目前的相關罰則又相當嚴苛,實不可不慎。
謝律師以幽默自嘲的表達方式,讓聆聽的師生對今日課程印象
深刻,也對兒少性剝削之法律規範有更深一層之認識,相信聆聽師生均收獲滿滿,也期許學生能建立正確之兩性關係並學習尊重彼此。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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