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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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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與高雄法扶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法治教育暨法律諮詢 主題「兒童表意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法律宣導講座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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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與高雄法扶基金會橋頭分會共同辦理法治教育暨法律諮詢,本次主題「兒童表意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法律宣導講座課程,由橋頭分會延聘林宗儀律師擔任講座,於本(111)913(星期二)1455分至1640分假本校禮堂辦理,是日參與演講活動教職同仁66名、學生43名共計109名參與課程講座。

    課程目標:以增進收容學生及全校教職同仁對於「兒童表意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法治教育觀念,強化收容學生對於法規認知,透過法律觀點介紹國家法令對於本課程宣導重要性。課程成果:期許收容學生內化守法、防治觀念。

    首先,律師林宗儀講座介紹法扶會是什麼單位?依法律扶助法第3條說明,設立依據:法扶會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的簡稱,依據法律扶助法第3條第1項設立,主管機關:法扶為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組織,目的是提供經濟弱勢者法律協助,法律扶助立法目的法律扶助法第1條:1.保障人民訴訟權益。2.對於無資力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受到法律適當保護者。3.必要之法律扶助。全國各縣市均設有分會,目前共有22個分會佈於全國為經濟弱勢的民眾服務。

      精彩內容主題介紹:1.依兒童權利公約第13條:兒童應有自由表示意見之權利。2.兒童權利公約第34條:締約國承諾保護兒童免於所有形式之性剝削及性虐待。3. 性別平等教育法: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4. 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騷擾防治法。5.性侵害犯罪防治法。6.依刑法第221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7.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民法第187條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8.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等國家法令規定及案例說明與宣導影片分析。

    林律師讓一向流於枯橾、單調的法治教育課程,趨向生動活潑,令人耳目一新,由各案例分享深入淺出方式講解課程,讓本校師生收獲滿滿(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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