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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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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內疫情嚴峻,矯正機關自110年5月24日至28日暫停一般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5-31
  • 資料點閱次數:368

依法務部蔡部長轉達行政院蘇院長指示,面對疫情除嚴密防守外,要有新的角度思考,以因應瞬息萬變之病毒。為維護收容人及接見家屬之健康,矯正機關應落實「法務部矯正署因應矯正機關發生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預防及緊急處理計畫」,並以「阻絕疫情入侵」為最高指導原則;法務部矯正署衡酌國內疫情持續升溫,將實施以下防疫及生活照顧措施:

一、110524日至28日暫停一般接見

  1. 各機關於5月24日至5月28日期間,暫時停止辦理一般接見,暫停期間得以電話或行動接見之方式辦理。
  2. 律師、辯護人接見時設置活動隔板,必要時採一般接見設備辦理。

二、醫療防護再升級

  1. 收容人收容期間每日均應佩戴口罩、量測體溫並加強清潔消毒。
  2. 各機關診間均設置活動隔板。防疫物資充分備置,必要時得提供予外部醫事人員使用。

三、收容人生活處遇彈性放寬

  1. 110年524日至28日,合作社一般性物品購物金額上限提高為每日新台幣600元,另為強化收容人伙食供應,期間至少提供三次涼品。上述處遇事項視疫情滾動式修正調整。
  2. 防疫期間,各機關認有必要時,得依相關法規增加收容人之發信、電話或行動載具接見次數。

四、新收、提訊及出庭還押收容人落實分艙分流

  1. 新收收容人入機關前先量測體溫並加強清潔消毒。
  2. 職員辦理新收作業時,全程穿著口罩、手套、防護衣及護目鏡。
  3. 出庭、提訊還押之收容人比照新收檢疫流程辦理。新收入監、提訊及出庭還押動線採分艙分流。
  4. 隨時注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足跡、熱點列入詢問項目,若收容人體溫異常或該次車上有疑慮個案予以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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