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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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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陽中學甄選駕駛簡章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6
  • 資料點閱次數:490
一、名額:駕駛1名。 二、性別:不拘。 三、工作地點:本校現址(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六號) 四、工作內容: 本校公務車輛輪值駕駛勤務、公務車輛平日清潔保養維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五、資格條件: (一) 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二) 國中職以上畢業、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具有職業小客車駕照,若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及EMT1初級急救員證照者為佳。 六、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 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 國民身份證及駕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等,並留聯絡電話(日、夜)、通訊地址。 (三) 半年內公立醫院體檢表。 七、報名日期:106年9月30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82444高雄市燕巢區橫山里正德新村六號總務處」收,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或親向本校報名。 八、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 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校通知 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另視成績酌增候補 名額2名,依排序候補期間各3個月。 九、聯絡人:本校總務處盧家昌先生,聯絡電話:(07)615-2115分機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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